今年以来,金融监管坚持“长牙带刺”,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依旧“严”字当头。《金融时报》记者梳理同花顺iFinD数据发现,今年前三季度,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各分支机构)开出1422张罚单,涉及商业银行主体超400家,被罚没总金额约10.89亿元。
从披露的罚单来看,信贷业务为银行带来大量增量的同时,也逐渐暴露出银行在内控和合规管理方面的短板。记者注意到,今年前三季度,上述1400余张罚单中,近七成与信贷业务违规有关。
农商行“出镜率”高企
今年前三季度,金融管理部门对银行业严监管的态势不减。从数据中可以看出,尽管每个季度银行业罚单数量有所波动,但被罚没金额一直保持在高位。
分季度来看,今年一季度,一行两局共向银行业开出504张罚单,累计罚没金额约为3.62亿元。二季度罚单数量较一季度略有下降,但被罚没金额却有所上升。具体来看,今年二季度,银行业罚单数量和累计罚没金额分别为445张、3.63亿元。
时间来到三季度,7月、8月、9月,银行业共收到473张罚单,被罚没金额共计高达3.64亿元。根据同花顺iFinD数据统计,今年前三季度,银行业共计被开出1422张罚单,被罚没总金额约10.89亿元。
从受罚主体来看,几乎涵盖了所有类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城农商行以及外资银行等。
但根据三个季度的统计数据,农村商业银行仍然是被处罚的重点,无论是罚单数量还是受罚总金额均处于各类银行机构的“榜首”。截至9月30日,农村商业银行共计收到罚单520张,约3.33亿元。
此外,国有大型银行前三季度共收到罚单380张,涉及金额2.29亿元;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分别收到221张、249张罚单,涉及金额2.46亿元、2.41亿元;政策性银行、外资银行收到罚单数量较少,分别为41张、11张,被罚金额分别为2875.14万元、1133.76万元。
再从“大额罚单”的数量来看,今年前三季度,一行两局共对银行机构开出4张超千万元的“天价罚单”,最高金额高达6723.98万元,数量较去年同期有明显减少。然而,百万元级罚单数量不减,今年上半年,银行机构共收到239张百万级罚单,但从处罚金额来看,其中仅有不到二成罚单金额超300万元,金额最高为893.4万元。
不良贷款罚单数量有所增长
从违规类型来看,今年前三季度,信贷业务始终是银行机构被罚的重点领域,覆盖了信贷业务前中后全流程。《金融时报》记者梳理同花顺iFinD数据发现,截至今年9月末,与信贷业务有关的罚单数量占比超过罚单总量的七成,且违规形式多样、处罚金额普遍较高。
值得关注的是,进入今年三季度以来,与银行不良贷款有关的罚单数量较前两季度出现了较大增长。
据《金融时报》记者梳理统计,在银行业三季度收到的473张罚单中,共有25张罚单与银行不良贷款处置相关,涉及“非洁净处置不良贷款”“重组掩盖不良”“不良资产批量转让主体不符合要求”“违规上调不良贷款风险分类”等多个违规行为,且受罚对象主要集中在中小银行。
例如,7月31日,赣州银行及其多家分支机构因“违规办理按揭贷款用于偿还本行不良贷款”“虚假转让不良资产”等行为被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处以金额在30万至50万元不等的罚单。
9月5日,福建南平农村商业银行因“通过借新还旧违规上调贷款五级分类,掩盖资产质量”“通过以物抵债方式掩盖不良贷款”等5项违规行为被处罚金共计250万元。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娄飞鹏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个别机构存在资产质量数据不实的问题,可能是急于完成经营指标或是掩盖不良资产。这也反映出目前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具有一定压力。”
“接下来,应鼓励更多市场主体积极参与不良资产处置,创新处置的方法和手段,提高不良资产处置市场供给能力。”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建议,“同时,地方政府也要拿出更多‘真金白银’,在税收减免、债务重组等方面有力支持中小银行不良资产处置。”
信贷资金违规“挪用”受关注
从今年的银行罚单情况来看,当前,金融机构还普遍存在信贷投放“含金量”不高、偏离服务实体经济定位方向等问题。《金融时报》记者注意到,今年前三季度,多家银行因虚增贷款规模及贷款违规“挪用”等违规行为被处高额罚金。
例如,今年1月,江苏银行镇江分行因“部分贷款存在月末冲时点,虚增贷款”等信贷违规行为共计被处罚金292.12万元;7月,广西宾阳农村商业银行因“发放贷款‘冲时点’,虚增存贷款规模、员工与信贷客户存在非正常资金往来”等被处罚金260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进入三季度以来,个人信贷资金流入限制性领域的乱象时有发生,相关贷款违规“挪用”的问题也受到了金融管理部门的高度关注。
今年8月,江西永新农村商业银行因“贷款资金被挪用”“贷款‘三查’不尽职,个人贷款资金流入股市”等行为被处罚金120万元;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因“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审慎,资金被挪用于股市”“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不审慎,资金违规流入股市”等行为被处罚金高达450万元。
此外,还有多家国有大行及股份制银行因“个人消费贷款资金违规流入资本市场”“贷后管理不尽职导致个人消费贷款资金流入限制性领域”等被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出具百万罚单。
银行信贷资金严禁违规进入股市,是商业银行必须坚持的金融监管红线。《金融时报》记者注意到,今年10月,金融管理部门已对商业银行进行了窗口指导,要求金融机构应当高度重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和投资者保护,强化内控和合规管理,严控加杠杆。
“信贷资金不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是一种违规甚至是违法行为。”董希淼受访时表示,对金融机构而言,资金被挪用后,贷后管理难度增加,信贷风险可能增大;用于支持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信贷资金如果被挪用,还将影响货币信贷政策效用,不利于经济恢复回升。
对此,董希淼建议,“金融机构要强化对贷款资金挪用行为的防控。如果借款人出现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等情形时,比如将个人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用于投资股票、房产等,联合相关部门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同时,要运用金融科技手段,健全贷款资金支付管控体系,有效监督贷款资金按约定用途使用。”(来源:金融时报客户端 作者:张冰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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