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介绍
2024年7月8日下午,客户李先生来到大家人寿秦皇岛中心支公司办理其妻子靳女士的理赔手续。因妻子不幸离世,作为指定受益人的他联系了保险公司,表达了办理理赔的意愿。李先生作为这张保单的指定受益人,手续相比较于“法定继承人”更加简单,鉴于李先生手中的资料齐全,柜面服务人员迅速行动,协助李先生完成了理赔申请。得益于双方的信任与高效配合,李先生在次日便收到了理赔款项。
河北理财网联合大家人寿风险提示
指定受益人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明确指定的,有权在保险事故发生时获得理赔金的人。这个指定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且没有人数上的限制,投保人可以选择不指定受益人,或者同时指定数人为受益人。
防范建议
保险合同指定受益人,这是在保险合同中非常重要的概念,它直接关系到保险金的归属和分配。在保险合同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需要明确写出受益人的姓名(或名称)以及可能需要的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在所保障的风险事故未发生前,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权变更受益人。但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需要征得被保险人的同意,并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不指定受益人的可能会面临以下风险:
一、可能导致理赔过程复杂化,因为需要花费时间提供相应手续确定合法的受益人。
二、受益人之间可能会对理赔金分配产生分歧,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三、如果没有明确的受益人,保险金被视为遗产处理,涉及遗产分配的法律程序。(大家人寿供稿 作者:崔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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