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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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金理财”现金收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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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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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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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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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国信“金理财”现金收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4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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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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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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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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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满足集合计划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精选债券及其他短期金融产品,充分利用内部和外部的投研资源为投资者寻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与稳健的资产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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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及资产组合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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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范围:
(1)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包括1 年以内(含1 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397 天以内(含397 天)的国债及金融债和AAA 级企业债等短期债券(不包括可转换债券)、期限在1 年以内(含1 年)的债券逆回购和剩余期限在1 年以内(含1 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2)现金类金融产品,指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银行活期存款、银行协议存款、期限在7 天以内(含7 天)的债券逆回购、剩余期限在3 个月以内(含3 个月)的政府债券等。
2.投资组合比例:
(1)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不包括期限在7 天以内(含7 天)的债券逆回购、剩余期限在3 个月以内(含3 个月)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为0-95%;
(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银行活期存款、银行协议存款、期限在7 天以内(含7天)的债券逆回购、剩余期限在3 个月以内(含3 个月)的政府债券等现金类金融产品的投资比例不低于集合计划净值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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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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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期最高募集规模为50亿份;存续期不受推广期最高募集规模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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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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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设具体存续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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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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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合计划自成立之日起封闭1个月,之后每个工作日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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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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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30日-201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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