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金融监管局
关于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石家庄友谊大街支行开业的批复
冀金复〔2024〕161号
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关于友谊大街支行开业的请示》(沧银石请〔2024〕2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5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友谊大街支行开业,营业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南大街168号翡翠大厦1号、4号办公楼0-108、0-109、0-110商铺。
二、核准该支行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批准并经上级行授权的其他业务。
你分行应按照《中国银保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中国银保监会令2020年第7号)的有关规定,于批准之日起10日内到我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河北金融监管局
2024年6月26日(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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