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在线网综合(丹青) 京津冀在线网获悉,根据《河北省民营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会章程》和有关规定,河北省民营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会拟于2024年6月举行第四届换届大会,期待有能力、有意愿的优秀民营企业家积极参与,相互赋能。民促会现面向注册地(或经营活动)在河北省范围内的优秀企业招募会员,欢迎有意者报名,加入我们!
民促会简介:
河北省民营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会会成立于2008年,是经河北省民政厅登记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是由河北省民营企业组成的经济联合体,是联系党和政府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中的桥梁和纽带。
本协会坚持“团结、合作、共赢、发展”的宗旨,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引领广大会员在新时期经济发展中促发展、稳增长、调结构,加强品牌建设,提升新质生产力;帮助会员加强与政府部门、企业之间的联系和合作交流,传播经济发展信息,促进会员之间的经济协作,反映会员的意愿,维护企业家的合法权益等一系列工作的开展;有效地服务地方党政工作大局,服务企业创业成长发展;充分发挥企业创业人才在坚持科学发展、快速高效、推动强化非公党建,推进富民强省的战略中的突击队和生力军作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主义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坚持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引导教育会员爱国、敬业、创新、诚信、守法、贡献,推动统战工作有效覆盖,建设社会主义特色协会。
民促会职能:
一、围绕河北省民营企业构建中介服务体系;组织协调社会资源, 加强银企合作,为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
二、促进民营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探索产学研三方 共同发展的运行机制。通过组织理论讲座、报告会、研讨会、经验交 流、技术观摩、现场示范等活动,促进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三、建立信息网站,开展法律、政策、技术、管理和市场等咨询服务;宣传、交流项目引进工作的经验、成果,举办项目合作促进活动。
四、开展创业促就业工作,指导企业文化建设,指导会员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帮助民营企业引进先进管理技术和人才,培训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为提高民营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提供全方位服务。建设会员之家,关心会员生活,组织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五、积极帮助民营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开展经济技术国际交流与合作,为民营企业提供国际融资与项目引进服务,指导、规范和监督会员企业的对外交往活动,维护他们在国际交流中的正当权益。
六、发挥民营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向政府反映民营企业诉求,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咨询服务,并承担政府及相关部门委托的业务。七、发挥民营经济在促进地方经济、农村经济和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组织招商引资、商务考察、人才技术交流、资源优势互补等活动,推动循环经济建设和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八、组织推广先进经验,开展、表彰、宣传优秀民营企业与企业家,促进民营企业品牌建设与自主创新工作。
九、承办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其它工作。
河北省民营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会会员服务内容(部分)
一、会员企业:
1、获得本协会授权,以协会代表的名义参加对内外社会活动,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寻求本协会的保护和支持。
2、企业可享受促进会官网以及《河北民企》公众号的宣传,上河北民营企业家风采录播。
3、会员企业优先申请由本会提供的各项专家团队,如:智库、财税、法律、金融等服务业务。
4、企业可出席本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如:培训、教育、咨询、交流、调研、出访等,
二、理事单位:
1、企业被授予河北民营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会“理事单位”称号,颁发证书牌匾。
2、企业可享受促进会官网以及《河北民企》公众号的宣传,上河北民营企业家风采录播。
3、企业第一负责人被聘为“理事”由本会颁发聘书,担任“河北民营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会理事”。
4、理事可出席本会举办的各类活动,如:培训、教育、咨询、交流、调研、出访等。
5、理事单位优先享受由本会提供的各项专家团队,如:智库、财税、法律、金融等服务业务。
6、理事单位高层可申请享受本会授予和相应荣誉称号并接受表彰。
7、可以参与理事会活动,对协会重大事件具有参议权。
三、副会长单位:
1、企业被授予《河北民营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会》副会长单位,并颁发证书牌匾。
2、企业第一负责人被聘为“副会长”,由本会颁发聘书,担任“河北民营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会”副会长。
3、副会长参与本会各项重大决策的制定与修改。
4、副会长免费出席本会举办的各类活动,并轮换在主席台就坐。
5、副会长单位可优先享受促进会官网以及《河北民企》公众号的宣传,并永久滚动展示企业风采。
6、对接副会长单位企业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会员之间的企业互动。
7、企业有合作发展意向时,民促会帮助提供合作企业及个人信息。
8、企业在管理经营中遇到困难,民促会协调“促进会智库”帮助企业策划并提出解决方案,并在财税、法律、金融、政策上予以协助。
9、按企业要求组织开展不定期的产品发布会及对企业新产品发布提供相关信息和组织发布活动。
10、民促会帮助企业策划组织大型活动,并邀请相关领导、专家参与以 扩大企业影响力。
11、民促会充分发挥“民促会联席办公室”的政府职能,为企业对接相应职能部门,帮助企业排忧解困。
12、民促会及时向企业传达相关国家政策,并协助企业申请政府政策性的优惠和补贴。
13、由民促会宣传中心为企业及法人在主流媒体进行相关报道。
申请入会条件:
1、企业守法经营,信誉良好;
2、拥护本会的章程,有加入本会的意愿,按有关规定缴纳会费;
3、热心民促会活动,积极行使会员权利,自觉履行会员义务;
4、河北省优秀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经营活动在河北省的民营企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优秀国企。
5、会员年龄55周岁以下。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理事,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入会申请方式:
1、填写入会申请表盖章,附表。
2、交协会秘书处审核。
3、对公缴纳相应的会费。
账号名称:河北省民营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会
协会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东胜科技支行
协会账号:0402022709249032001
开户行行号:102121000279
秘书处联系人:刘杰(副秘书长) 18031144988
协会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南小街 金裕商务北门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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