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民是新型城镇化过程中成长起来的消费主力军,也是金融服务的重要群体。但与此同时,仍有不法分子将新市民作为实施诈骗的对象。
01
案例简介
小王硕士毕业后选择回家乡省会的一家单位就职,工作后相亲准备结婚,家人决定在单位附近小区购买一套商品房作为婚房让小两口居住。在签订贷款购房协议过程中,房产销售在提交小王信息审核后发现其信用卡有多次逾期记录,征信不符合贷款要求。
随后小王在微博发现有“修复”人民银行征信报告逾期记录的宣传,急于签订购房的贷款协议的小王便约见了可以修复逾期记录的小李,并支付了修复款项。
多日后,小王前去查询其征信报告发现逾期记录并未消除,随后向小李追讨资金多次无果后意识到自己被骗,方想起报警处理。
02
风险提示
上述案例中,小王因急于贷款购房未核实小李的身份,轻信虚假广告消息,导致支付的手续费款项无法追回,最终财产受到损失。
《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如信息主体认为自身合法权益被侵害的,可以向所在地人民银行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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