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理财网综合(丹青)案例简介:2021年3月,消费者肖女士向保险公司反映,2015年自己曾通过朋友介绍投保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最近在查看保险合同条款时发现保障范围没有自己原来理解的那么多,认为投保时保险公司和销售人员没说清楚。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通过调取投保资料、回访录音,并联系当时销售人员核实,确认为客户本人签字并接听回访电话。销售人员表示与客户是朋友关系,当时也如实告知保险合同内容。工作人员与客户沟通后,客户承认因与销售人员是朋友关系,所以投保时并未重视,详细看了保险合同后希望更换一个更全面的保障。最终,在工作人员详细解释条款,告知保险责任后,客户通过自己的朋友重新加保了其他保险,让保障范围更加全面。
案例分析
金融消费者的八项权利之知情权:金融机构应当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向消费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充分提示风险,不得发布夸大产品收益、掩饰产品风险等欺诈信息,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本案中,保险公司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向消费者提供了格式条款,销售人员及回访人员也如实向客户介绍了保险合同条款内容,但由于消费者未予以重视,未很好地维护自身的知情权。
河北理财网消费风险提示
小编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保险时,消费者应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尤其对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等关键内容应重点关注。如对投保的保险产品及后续服务中有任何疑问,可向保险公司咨询,保障自身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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