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理财网讯 银行的理财产品背靠大银行的良好信誉,加之收益稳定、风险较低,一直都是风险偏好较低的金融消费者投资理财的首选。而昨日南都记者进行的相关网络调查显示,消费者往往对商业银行代理销售第三方金融公司的产品知之甚少,更不知道,商业银行在销售环节要按规定实行“双录”。
暗访:银行人员会告知属代销
昨日,南都记者进行了网络调查,发现在银行购买金融产品的时候,有57%的受访者表示“不会向工作人员了解清楚该产品是否第三方金融机构的产品”,43%的人表示会这么做。
为了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早在2015年7月份,中国银监会发布《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内控管理有效防范柜面业务操作风险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加强代销业务管理。商业银行要在官方网站和营业场所公示本行代销的金融产品清单,以及产品发行方、预期收益、相关风险等重要信息。
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的时候,可以到商业银行的官网查看相关产品的介绍。然而南都记者了解到,极少消费者会这样做。
南都记者暗访了几家商业银行发现,目前,银行工作人员向消费者推荐理财产品的时候会根据消费者的所需进行推荐,而在推荐到其他金融机构的产品时,工作人员一般都会向消费者说明,“这是银行代销的产品,其发行公司是××公司”。
暗访:银行理财专柜安有监控
在2015年7月份发布的“通知”中,银监会要求加快推进银行理财产品和代销产品销售录音录像工作,录音、录像资料应能完整客观、清晰可辨地记录业务或产品介绍、相关风险和关键信息提示、客户确认和反馈等重点环节。深圳银监局明确规定,从2016年1月起,深圳市商业银行要在产品销售环节实行录音录像,即“双录”,而且深圳银监局不定时检查商业银行对“双录”的落实情况。
然而,南都记者在调查的时候发现,有七成受访者表示,不知道银监会的“双录”规定。或许,经常去银行购买理财产品的消费者对“双录”的情况了解得比较清楚。至于很少跟银行打交道的消费者,南都记者了解到,他们不知道什么是“双录”。
南都记者到几家商业银行暗访的时候注意到,在商业银行的理财专柜,柜台都安装着摄像头比较显眼。
虽然,银行方面做足了功夫,但是不排除个别银行销售人员在介绍理财型产品的时候,刻意模糊产品的性质,消费者在投资的时候还是应该谨慎投资。
此前,多家媒体报道称,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航天桥支行行长张颖使用伪造理财合同和银行印章,骗取客户的理财资金近16.5亿元。这也警醒消费者在购买理财产品的时候应该谨慎,了解清楚产品的性质。
在银行购买理财产品 你需要注意这些
深圳银监局以及保监局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提醒消费者防止“存款变保单”、“理财产品变保险”的情况再次发生发布了很多提醒性文件。目前,南都记者从中整理出了4项注意事项供消费者参考。
了解产品特点 做好风险评估
消费者在购买理财产品时要详细了解合同等销售文件的内容,应全面了解产品特点,并充分阅读《产品说明书》、《风险提示书》等销售文件中的具体条款及事项,清楚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做好风险评估后再签署合同。另外,银行的业务范围非常广,包括第三方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信托或者基金,消费在购买产品是要向工作人员了解清楚该产品的发行公司。
明确合同中金融产品“四性”
消费者在咨询金融产品的具体情况时,有四个方面的内容必须特别重视,包括产品的期限性、收益性、流动性和风险性。这四个方面,消费者在口头咨询得知的同时,也应该逐一核对合同的具体条款,并充分结合自身的资金需求及使用情况,综合考虑是否购买,进而才能有效地避免误购投资期长达几十年的金融产品。
另外,还应该看清关键凭证,如果办理的是定期存款业务,应注意凭证上方是否列明“××银行定期存款凭证”等类似字样;如果办理的是理财业务,应注意合同上方是否列明“××理财产品购买申请书”等类似字样;如果办理的是保险业务,应注意文件上方是否列明“××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等类似字样。
要在“双录”的前提下进行交易
消费者在银行购买理财产品或者保险产品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是否在专业、规定的房间内按照录音、录像等程序进行规范交易,录音录像的内容还包括业务或产品介绍、相关风险和关键信息提示、客户确认和反馈等重点环节。
消费者在购买理财产品,特别是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的时候,应该熟知上述的流程,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以及误解。
核查交易记录 确认是否存在误导
消费者在网点办理存款、理财业务后,可通过柜台、ATM机、网上银行、客服电话等途径查询交易是否成功,核实是否购买了正确的产品,确认是否存在银行误导销售的行为;消费者在网点办理保险业务后,可通过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的方式,查询所购买保险产品的具体信息,确认保险产品是否符合自身实际需求。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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