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理财网讯 当铺在很多市民心中是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行业,一方面,因为在影视剧中频繁出现,当铺在人们心中的知名度很高,而另一方面,在日常生活中,普通人却极少和它打交道。这个有着悠久历史的行当,几经沉浮,至今依然有着顽强的生命力。近日,记者采访到了我市典当行业的资深人士,让他为我们讲述淮安典当行的“前世今生”。
●目前规模:我市已有23家典当行
成立于2003年的淮安天河典当有限公司是建国后淮安第一家典当行,也是江苏省典当协会的副秘书长单位。董事长沈师经告诉记者,典当行的历史最初可以追溯到中国的南北朝时期。那时来当铺典当的大多是穷苦百姓,生活过不下去,或者需要资金周转,才将值钱的物件当给当铺,当铺则在赎当时收取利息,或者典当人无力赎回时,将当品变卖。在新中国成立后,当铺一度被取消,原因在于当时认为它是一种高利贷行业。
而现代意义上的当铺直到改革开放以后才出现。“1987年12月30日,华茂典当行在成都开业,成为了我国具有现代意义的第一家典当行。而在淮安,典当行出现的历史更加短暂,2003年天河典当成立,应该说是淮安第一家。此后典当行在淮安不断发展,到现在为止,我市一共有23家典当行,其中两家是属于分支机构。”
●当品变迁:从瓷器玉器到房车金银
沈师经介绍,如今典当行和以前的当铺相比有了很大不同,应该说现在和典当行打交道的主要是中小微企业,而不再是普通民众。在当品的种类上,也不再是过去一些瓷器、玉器等五花八门的民间物品,而主要集中在房产、车辆、金银首饰、有价证券这几大类,体现了更多的时代特性。
沈师经表示,当品种类的减少主要是典当行出于控制成本和经营风险的考量。“我们现在的经营范围其实也有字画、玉器这些,但接收这些当品,需要专业人员进行鉴定,花费成本较高。此外,一旦鉴定失误,那对典当行的打击也是巨大的。相对来说,金银器这些东西就简单很多,我们有专业的仪器对首饰的成色进行鉴定,不需要专业人员。车辆和房屋则更是如此,市场上一般会有大概的价位,便于对价值进行核算。”沈师经表示,目前淮安有些新开的典当行只接受房产、车辆等当品,范围更加有限。
●盈利模式:既有利息也有综合费用
现代典当行的业务是如何运营的呢?沈师经介绍,顾客典当物品时,典当行会对其价值进行评估,然后打一定折扣放款,并且和顾客约定当期,通常为6个月。期间,顾客也可以选择再续当6个月。如果期限过后,顾客还没有来赎,则成为死当。已经成为死当的物品,价值在三万元以下的,典当行可以依法自行变卖处理,如果价值三万元以上,则必须通过走人民法院起诉、拍卖公司拍卖这些流程,将物品的价值变现。
在这一整套过程中,典当行需要对当品进行价值评估、保存、处置等工作,因此在收取接近银行同期利息的情况下,还会额外收取一定比例的综合费用。两部分加在一起,总费用通常比在银行借款要多。
虽然所收的费用比银行高,但沈师经表示,典当行也有自己的竞争优势。“和银行、担保公司等融资渠道相比,典当行的最大优势是直接、方便、快捷。拿我们接受金银器典当来说,通常检验一下物品成色后,可以做到当场放款。而像汽车、房产等价值评估较久的物品,放款也就在两三天以内,这是银行等融资机构所不能比的,也是我们典当行能在市场生存的‘法宝’。”
●行业特点:典当行更注重地缘因素
采访中,沈师经还为记者介绍了典当行最主要的特征——地缘因素。“你看,不管是银行还是理财公司,经营得当的企业,可以把分支机构开向全国,但典当行注定是一个无法迅速扩张的行业,一个典当行通常只能辐射一个片区。以我们店来说,通常是做清浦区的生意,如果到了涟水县、甚至清河区,可能都不一定能做起来,更不用说去别的省市了。”究其原因,沈师经表示,这首先和典当的历史有关。“典当在国人心中是一个熟人行当,我们的客户以老客户为主,通常通过老客户介绍新客户,使生意不断发展。如果换地方,一来当地原有的典当行已经挤占了市场,二来在人生地不熟的情况下,生意通常也很难开展。”其次,沈师经认为,典当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相比,自身的实力非常有限,现在多为私人合伙经营,相对弱小的体量,和狭窄的市场,限制了典当行去外地发展的能力。
●经营风险:抗风险能力弱,典当难变现
沈师经表示,典当行是一个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的行业,在经济向好的情况下,他们的生意也跟着兴旺,但如果经济状况不景气,他们的生意也会受到影响。
“据我所知,江苏省全部典当行,只有1/3在盈利,还有1/3在维持,剩下的1/3则已经处于亏本状态。”沈师经解释称,如今利率下行,必然直接冲低典当行的利润。此外,经济状况不好时,企业通常无力赎回当品,此时典当行的死当会显著增加。这一方面会增加典当行的保管成本,另一方面处理死当也会消耗典当行的精力,影响现金回流。
更为雪上加霜的是,在经济下行的情况下,因为典当行融资费用较高,通常借款人会将房产这样的优质资产优先抵押给银行,而轮到典当行时,当品则多为在银行那里无法抵押的非优良资产,比如借款凭证、有价证券等等。这类当品没有实物支撑,使得典当行在销售时更加困难,甚至有时会遭遇无法变现的困境。
除了要面对经营风险,沈师经还介绍,典当行的行业属性也较为模棱两可。从经营内容来看,典当行是现代社会融资方式的一种,但是它又和银行不同,不属于金融机构。“2000年6月,国家经贸委从中国人民银行手中接管了典当业。2003年8月20日,中国典当业被取消金融机构资格,划归为特殊的工商企业,典当行业从此被正式归口到经贸委统一管辖。”此外,沈师经介绍,和金融机构立法较为完善相比,我国的典当业还没有专门的法律。“目前所能依据的只有商务部和公安部2005年4月1日联合颁布施行的《典当管理办法》。据我所知,这仅仅是一个行政规章,法律的等级和效力比较低。”(来源:淮海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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