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金禧年金保险
产品特色
高额领取,直至终身
被保险人生存到首个生存保险金领取日时,我们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此后若被保险人仍生存,我们每年在保险单周年日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高度残疾或生存至99周岁保险单周年日。生存保险金给付金额为生存保险金给付当时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首年生存保险金对应的比例为12%,以后每年生存保险金对应的比例将在首年生存保险金对应的比例(12%)的基础上按0.12%逐年递增。
累积生息,享有收益
“生存保险金”可留存于本公司的生存保险金累积账户,并按本公司确定的生存保险金累积利率以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在本主险合同终止或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申请时给付。
终生保值,终身保障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以下两项的较大者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1)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无息)的105%;
(2)保险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生存至100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我们按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无息)向满期祝寿金受益人给付“满期祝寿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灵活变通,必要应急
提供应急金特储账户服务,协助客户应对未来的不时之需
计划多样,选择灵活
本主险合同有计划A、计划B、计划C及计划D四种计划可供您在投保时选择,并在保险单上载明。这四种计划对应的首个生存保险金领取日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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