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莫名“被贷款”10万元-行业资讯-互联网金融-河北理财网—河北权威金融财经门户 
网站首页 | 银行频道 | 保险频道 | 基金频道 | 股 票 | 黄 金 | 互联网金融 | 问 吧 | 专题·活动 | 财富学院
首 页 | 行业动态 | 行业资讯 | 问吧 | 互联网金融论坛
用户: 密码:      
注 册
 您现在所在位置:河北理财网首页 >>  互联网金融 >>  行业资讯
村民莫名“被贷款”10万元
www.hebmoney.com  2015-02-04 14:04:38  河北理财网
《冀商邮报》订阅
理财手机报订阅
本周理财活动预告
河北理财网
财富汇qq群:131270574


付忠宝拿着他不知情的信贷记录,很是无奈 新文化记者 王强 摄

河北理财网讯 吉林市村民付忠宝最近贷款买房时,被银行告知有20多条不良记录,而且还欠银行10多万元。原来,2012年,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有人用他的身份证在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乌拉街支行贷款10万元。

■村民反映

买房时发现自己“被贷款”了

付忠宝今年48岁,是吉林市龙潭区乌拉街镇亚复村5社村民,2010年左右,他来到吉林市区居住。今年117日,他到银行办理贷款买房,“银行信贷人员说我不能贷款,有不良记录,当时还欠银行10多万元没还。”

他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发现他的“信贷”记录上显示,20125月,他向银行贷款10万元,利息1万多元,截至当日,有20多条不良记录。

“我没有贷过款啊?”他说,只在2009年给乌拉街镇韩屯村的朋友做过担保。于是,他来到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乌拉街支行,经过查询,贷款是由信贷员程彦东办理的。

当日,他找到了程彦东。“程彦东对我说,这钱是他用我的身份证信息替别人贷的款,和我没关系,让我回去等几天。”付忠宝说,1月末,再次联系程彦东,被告知款已还上,不良记录马上消除。可22日,他再次到人民银行查询,不良记录还在。

“我买的房子已经交了定金,如果因不良记录贷不了款,房子就被别人买走了。”付忠宝说,现在非常着急,“另外,贷款需要本人到银行,我根本不知道,也没签字,这款是怎么贷的?”

■记者暗访

信贷员:贷款人贷的额度大才拆分到担保人身上的

昨日10时许,新文化记者跟随付忠宝来到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乌拉街支行,记者以付忠宝家人的身份见到了信贷员程彦东。

新文化:付忠宝没到现场(银行)、没签字,怎么就贷了款呢?

程彦东:这个报备了的,跟个人不发生关系。

新文化:这个钱被贷到哪儿去了?

程彦东:以前付忠宝给别人当过担保人,贷款人贷的额度大,才拆分到担保人身上的,这个上面(银行领导)都知道的。

新文化:银行知道,但付忠宝都不知道自己在银行贷款了。

程彦东:行里都知道,领导不批,怎么能贷下来。我就是一个信贷员,要不去找行长吧。

随后,记者见到了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行长沈成功(音)。

新文化:付忠宝没到现场(银行),没有签字怎么就贷了款?

沈成功:付忠宝的事,我们市行、省行都知道此事。通过调查,付忠宝的确没有来银行,也没有签字就给贷了。信贷员说是给放错了,可能是身份证录入的时候录错了,录到付忠宝身上了。既然是信贷员的错误,就应该由信贷员全全来处理,哪怕是自己拿钱垫上。

新文化:信贷员说,付忠宝的情况不是个例。

沈成功问程彦东是怎么回事,程彦东说是拆分到担保人头上的。

新文化:那付忠宝的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呢?

沈成功:目前,付忠宝的钱已还上,不良记录消除也在办理中。

银行方给付忠宝出了份已还款证明。证明上显示:付忠宝,男,此人于2012516日在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乌拉街支行借款10万元,因信息录入错误导致贷款产生逾期,并非付忠宝恶意违约。该笔贷款于2015127日结清,贷款形态为结清,特此证明。

■无独有偶

又一村民“被贷款”3万多

记者离开银行时,遇到另一位“被贷款”的村民,他叫关岫斌,是乌拉街镇韩屯村人。也是未经本人到场签字,银行就给贷了款,并产生了不良记录。

“得知此情况,我赶紧找到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乌拉街支行,他们目前把钱还上了,但是不良记录还在。”关岫斌说,经过查询,他的名下在2009年和2013年共有3万多元的贷款。

“我以前没给人担保过,很奇怪为什么会出现不良记录?”关岫斌说,负责他的信贷员也是程彦东。

在银行信贷室门口张贴的告示上写着,信贷员程彦东负责的区域是三家子村、万家村、韩屯村和大常村。

■行长

录入错误出现错贷

17时许,新文化记者表明身份后,电话采访了沈成功。

新文化:上午我们以付忠宝家属的身份已暗访过你们。离开时,我们又发现一姓关的村民也是没到银行、没签字就被贷款了。

沈成功:我调到该行不久,对付忠宝不知情出现贷款的事开始不太了解,但经调查,的确是我们录入错误才出现了错贷。目前,我们已积极还款并处理此事。至于有姓关的村民也出现这种情况,我不知情。

新文化:他们贷的钱,去了什么地方?

沈成功:电话里说不方便,可以当面再聊。

冒用他人签订的借款协议无效

吉林吉翔律师事务所刘海波律师介绍,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银行工作人员冒用他人名义签订的借款协议或担保协议,属于无效合同,没有法律约束力。

若当事人因此产生银行不良记录或其他直接损失,可以通过法院进行索赔诉讼。(来源:新文化报 记者 温月 杨晋浩)


网友评论    
用户名:     密码:    



  

相关新闻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召开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
·京津冀协会:会展盛会 异彩纷呈—河北省会展业协会十五周年庆典暨年会胜利召开
·揭秘广州芳村“金融茶”爆雷,玩法更“高级” ,涉及金额超5亿元
·向48万余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090亿!周世平被判无期
频道推荐    
·银行人事:刘珺同
·河北理财网:张毅
·河北理财网:张家
· 河北理财网:同
·拒绝非法金融 筑
·金融智慧 从小培
·2023河北服务
·爱在梨花节!
·河北省新河毛体书
· 专题:反腐大火
·品悠远书香 阅“
·河北理财网:财达
·河北省民营企业合
·京津冀特色产业:
·石家庄市消防救援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天意案件投资人信
·AI界一夜变天
 
典当行专区 栏目冠名
互联网金融论坛  
小额贷款·担保专区 栏目冠名
互联网金融排行  
1  理财“饭圈化”有风险 理性理财
2  接了个“客服”电话 扬州一女教
3  解救,落入“套路贷”陷阱的青春
4   罚金16亿元!“团贷网”案一
5  金融管理部门联合约谈部分金融业
6  明星代言 广告效应!网贷领域大
7  【河北理财网以案说险】银警高效
8  相互宝上线公共交通意外互助计划
9  P2P大审判:有人或逃或死 有
10   银保监会:全国实际运营的P2
  互联网金融链接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广告刊例 | 公司简介 | 实习申请
Copyright @ 2011 - 2012 www.hebmoney.com 石家庄互动天下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1013767号-1

01: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