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女性妊娠期的风险要比正常人大很多,所以保险公司对孕妇投保有比较严格的要求。一般来讲保险公司只受理怀孕28周以下的投保申请,对于怀孕超过28周的客户,要等产后8周才能受理。同时,对于怀孕28周以下的客户来说,绝大多数保险公司原则上不受理医疗险及意外伤害险,只受理不包含怀孕引起的保险事故责任的普通寿险、分红险等,而且在投保时还需提交体检报告等。虽然现在有的保险公司已经推出了能覆盖妊娠期疾病、分娩及新生儿先天性疾病的保险,但这类保险一般都有180天或更长的“观察期”,若在怀孕以后购买这类产品,很可能孩子生下来以后才进入保障期,无法覆盖怀孕期间的意外和疾病。 所以,要防止生育期间的风险,要趁早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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