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理财网综合: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表示,近期接到一些金融消费者关于“套路贷”的举报。这些团伙往往披着民间借贷的外衣,打着网络借贷的旗号,呈现组织化、专业化、流程标准化的特征,相关特征如下:
一、设置诱饵,伪造借贷假象。以“迅速放款”“无抵押”“低息便捷”等引诱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协议时以行规为由,诱骗借款人签下高于借款本金一倍甚至数倍的欠条;伪造假象,为后续“索债”埋下伏笔。借款人会被告知“无需担心、只是例行程序、正常还款不影响”,使人放松警惕。
二、制造陷阱,肆意认定违约。非法放贷方以故意失联、电话故障、系统问题等多种手段,导致还款日借款人无法正常还款,终致逾期。此时,这些放贷方就以违约的名义收取高额滞纳金、手续费。若无法偿还,借款人会被引诱去其他放贷平台“借新还旧”,贷款本息会“滚雪球式”增长。
三、刻意留痕,虚增贷款金额。非法放贷方先将合同金额转入借款人账户;同时要求借款人在银行柜台将虚高部分取现再返还平台,留下“银行流水与合同金额一致”的表面证据。举例来说,放贷方通过银行转账给借款人10万元,接着让借款人取现5万元返还给平台,实际到账仅5万元,但银行流水却显示借款人有10万元进账。
四、巧立名目,诱签不利协议。通过玩文字游戏,制造合同漏洞。设立“违约金”“保证金”“中介费”“服务费”等各种收费名目,诱骗借款人签订阴阳借款、房产抵押等各类合同,导致借款人违约,从而非法占有借款人财产。
五、软硬兼施,滥用暴力催收。通过所谓的“谈判”“协商”“调解”以及滋扰、纠缠、聚众造势等“软暴力”手段索取非法债务,使人产生心理恐惧。部分放贷方使用门口泼漆、撬门锁、尾随借款人等方式恐吓借款人,甚至采取暴力方式催逼借款人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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