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4日上午7:40分,江西丰城电厂施工平台发生坍塌事故。经我司确认该事故承建方为幸福人寿投保客户。事故发生当天,幸福人寿河北分公司立即向上级机构汇报,同时派遣工作组前往江西丰城。25日晚间,救援指挥部基本结束救援工作。此次事故造成73人死亡,2人受伤,属于重特大事故。江西省政府、河北省政府、湖北省政府、河南省政府、甘肃省政府(死亡人员户籍所在省)分别派出工作组现场处理善后事宜。幸福人寿河北分公司、邯郸中心支公司相关人员组成前方工作组,赴事故现场协助当地政府处理赔付事宜。
一、幸福人寿前方工作组工作情况
我公司前方工作组25日上午到达事故现场,与政府积极沟通,核对伤亡客户名单,确定理赔金额,商讨理赔程序。
26日上午,公司前方工作组人员获得伤亡名单,并逐一进行排查,未发现名单中人员在我公司购买其他保险。27日下午,核对遇难者劳务合同及花名册等有关信息;协调理赔款转入当地政府指定的第三方理赔账户。28日,核实遇难者家属信息并开始受理理赔事宜。
二、总、分公司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河北分公司24日下午13:30召开专题会,明确成立分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各部门按照公司有关制度及时向对口单位报告。同时,派出分公司团体/中介部负责人、运营管理部理赔岗、邯郸中心支公司团体/中介部负责人组成前方工作组奔赴事故现场。
总公司25日上午召开专题会,会议明确总公司成立由总裁任组长的丰城在建电厂工程倒塌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启动重大突发事件理赔处理应急预案。河北分公司和邯郸中心支公司分别成立由机构总经理任组长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各级领导小组明确事故处置原则、办公室及理赔职能部门和领导小组各部门分工。
27日上午,总公司总裁主持召开专题会,研究丰城电厂“11.24”事故理赔的先行赔付事宜。同日,河北分公司负责人主持召开专题会议,按照总公司指示,迅速落实理赔款。
三、理赔款支付情况
28日下午,幸福人寿河北分公司已向丰城市政府指定账户支付理赔预付款共计2190万元。73名被保险人家属全部签署赔偿协议,29日上午10点结束遇难者理赔工作。经过与丰城市政府沟通,确认无其它理赔工作后,我公司撤回前方工作组,于30日上午返回石家庄,移交所有理赔资料。
12月1日,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发感谢信,对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此次事故保险理赔工作方面给予充分肯定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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